贵州达强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为您介绍一些钢结构加固设计知识

来源:贵州达强建筑加固工程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:2024-08-21 浏览:350次

钢结构加固是对可靠性不足或产权人要求提高可靠度的钢结构、构件及其相关部分采取增强、局部更换或调整其内力等措施,使其具有现行设计标准及产权人所要求的安全性、适用性和耐久性。


《钢结构加固设计标准》(GB51367-2019)于2019年11月22日发布,自2020年6月1日起实施。本文结合新的钢结构加固标准,介绍一些钢结构加固知识,不足之处欢迎指正。 


01、钢结构加固流程

加固改造设计的基本流程详见下图: 


加固前,应根据建(构)筑物的种类,分别按现行国家标准《工业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GB 50144和《民用建筑可靠性鉴定标准》GB 50292进行检测或鉴定。当与抗震加固结合进行时,尚应进行抗震能力鉴定。根据检测鉴定结果出具项目的检测鉴定报告。


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,应由产权人和设计单位共同商定。当结构的加固材料中使用结构胶粘剂或其他聚合物成分时,其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宜按30年考虑,如需结构加固后的使用年限为50年时,其所使用的胶和聚合物的粘结性能,应通过耐长期应力作用能力的检验。


钢结构的加固可分为直接加固与间接加固两类,设计时,可根据实际条件和使用要求选择适宜的加固方法及配合使用的技术。直接加固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选用增大截面加固法、粘贴钢板加固法和组合加固法。间接加固宜根据工程的实际情况采用改变结构体系加固法、预应力加固法。结构加固的连接方法宜采用焊缝连接、摩擦型高强螺栓连接,亦可采用焊缝与摩擦型高强螺栓的混合连接等。


结构加固设计可采用线弹性分析方法计算结构的作用效应,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结构设计标准》GB 50017的 有关规定。结构的加固设计,应与实际施工方法紧密结合,采取有效措施,保证新增构件及部件与原结构连接可靠,新增截面与原截面结合牢固,形成整体共同工作,并不应对未加固部分,以及相关的结构、构件和地基基础造成不利的影响。


02、钢结构加固材料

(1)原结构、构件材料的材料强度

当结构可靠性鉴定认为原设计文件有效,且未发现结构构件或连接的性能有明显退化时,可采用原设计值。当结构可靠性鉴定认为应重新进行现场检测时,应采用检测结果推定的屈服强度或条件屈服点进行确定,当按现场检测的屈服强度推定值fy确定时,其抗拉强度设计值f应取fy与γR的比值,抗力分项系数γR应取为1.2。


受有气相腐蚀的钢结构原构件,当其截面面积损失大于25%或其板件剩余厚度小于5mm时,其验算时的钢材强度设计值,尚应根据腐蚀等级乘以0.8~1.0强度降低系数。


(2)加固用钢材及焊接材料

加固件的钢号应与原构件的钢号相同或相当,韧性、塑性及焊接性能应能与原构件钢材相匹配。结构加固用钢筋的品种宜选用HRB400级或HPB300级钢筋,其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。结构加固用焊接材料的质量和性能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。


(3)结构胶粘剂

钢结构加固用的结构胶粘剂,应采用以钢为基材的结构胶,严禁采用以不饱和聚醋或醇酸树脂为主成分的胶粘剂。当使用环境为常温时,应采用I类AAA级或AA级常温结构胶; 当使用环境有高温时,应采用II类或III类耐温结构胶。